完善风电、光伏发电考核补偿规定,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2022-03-24 14:48 来源: 光伏时代
原标题:完善风电、光伏发电考核补偿规定,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两个细则”在完善现行“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条款中提出, 完善风电、光伏发电考核补偿规定,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修订风电、光伏电站纳入“两个细则”补偿及考核门槛,完善风电、光伏电站新能源消纳数据统计报送要求,完善风电、光伏电站涉网试验要求,增加风电、光伏电站功率波动或宽频振荡考核,修订完善风电、光伏电站功率预测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南方区域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建立用户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进一步规范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南方区域“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 相关编制说明如下:
一、新主体纳入南方区域“两个细则”管理
(一)独立储能电站
1、纳入范围:以独立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容量为10MW/1 小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不受接入位置限制。考虑到独立储能运行成本较高,鼓励小容量且分散的储能聚合成为直控型聚合平台(含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
2、独立储能电站参照煤机深度调峰第二档的补偿标准(以广东为例,储能深度调峰补偿标准为约为0.792 元/千瓦时,较2021 年版提高0.292 元/千瓦时);其他辅助服务如一次调频、AGC、无功调节等品种采用与常规机组一致补偿标准。
(二)直控型可调节负荷
1、纳入范围: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容量不小于30MW,最大调节能力不小于10MW,持续时间不少于1 小时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考虑可调节负荷运行及控制成本,鼓励多个电力用户通过平台成为大容量直控型聚合平台。
2、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参与调峰(削峰)辅助服务补偿标准按照煤电第二档深度调峰2 倍执行;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参与调峰(填谷)辅助服务补偿标准按照煤机调峰第二档的补偿标准执行;其他辅助服务如一次调频、APC 等采用与常规机组一致补偿标准。
(三)抽水蓄能
1、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将抽水蓄能纳入“两个细则”管理。
2、考虑抽水蓄能实际情况,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之前,抽水蓄能电站的抽发累计利用小时数与抽水利用小时数均达到规定利用小时数门槛后,方可获得辅助服务补偿,未超过规定利用小时数前为义务提供。
(四)地调调管主体
纳入范围: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量为10MW 及以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自备电厂等。
二、增加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
(一)增加稳定切机、切负荷辅助服务品种
1、纳入范围:初期,纳入部分影响南方区域全局性安全稳定的稳定切机、切负荷服务纳入辅助服务补偿试点。
2、试点起步阶段,稳定切机、切负荷服务能力费用仅补偿稳控装置运行维护费用;稳定切机使用费仅补偿切机后的机组启动费用,稳定切负荷使用费参照需求侧响应给与补偿。
(二)增加转动惯量辅助服务品种
考虑系统整体惯量与新能源消纳的矛盾关系,在非同步电源渗透率较高时,对可在低负荷率运行的火电、水电机组给与惯量补偿。
(三)增加调相辅助服务品种
本文来自电机新闻,电机行业资讯-中国华东电机信息网,经授权后发布,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原文链接:http://www.huadongmotor.com/zhengce/19676.html